会计年度马上结束,汇总本年利润成为会计人员的必要工作。年终利润的结转有帐结法与表结法两种方法。所谓帐结,就是在会计帐户结,会计每个月底编制转账凭证,在帐户余额每一节算出来的损益表到“本年利润”科目。结转后“本年利润”科目的本月合计数可以反映公司当月没有实现的利润或发生的亏损,设置“本年营业利润”科目子科目来累计数,数据反映本年累计达到实现的利润或发生的亏损。通过帐户每个月可以“本年利润”科目的金额提供月份和年初至今的利润(或亏损)的结,但增加了工作量和传输链路。
实际操作为,在1-11月份间,各损益类科目的余额在账务处理上暂不结转至"本年利润",而是在损益表中按收入、支出结出净利润,然后将净利润在负债表中的"未分配利润"行中列示.到12月份年终结算时,再将各损益类科目的余额结转至"本年利润", 结转后各损益类科目的余额为0.这种结算方式,会计负担更小。每月结帐时,损益类各科目的余额不需要结转到"本年利润"帐户内,只有到年度终了时,再采用此方法将损益类各帐户的全年累计余额转入到"本年利润"帐户."本年利润"科目平时不用,年终时才使用。
注意:附加税按当月应交增值税和消费税的金额计算,其中:城市维护建设税7%(市区)、5%(县城、建制镇)、1%(不在市区、 县城或建制镇);教育费附加3%;地方教育附加2%。
收入、利得类科目主要有:主营业务收入、其他业务收入、投资收益等科目。企业日常经营中,收入、利得类科目的发生额一般在贷方。 费用、损失类科目主要有主营业务成本、管理费用、销售费用等科目, 发生额一般在借方。期末,将费用、损失类科目转入“本年利润”科目的借方。在损益结转之前,一定要记得先检查当月应计提的折旧、摊销、工资、 税费,应结转的产品成本等业务都已完成,以免犯漏计提折旧、摊销等错误。结转后,收入、利得、费用、损失类科目的余额为零。
年度终了,企业应将全年实现的净利润、自“本年利润”科目转入“利润分配——未分配利润”科目,并将“利润分配”科目下的其他有关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“未分配利润”明细科目。
结转后,“未分配利润”明细科目的贷方余额就是累计未分配的利润数额,如为借方余额,则表示累计未弥补的亏损数额。结转后,本年利润科目除“未分配利润”明细科目外,其他明细科目应无余额。
损益结转后,如果本年利润科目的余额在贷方,则证明企业当期的经营盈利;如果本年利润科目的余额在借方,则代表企业当期是经营亏损。一般于年末,企业无论是盈利还是亏损,都将本年利润科目的余额转到 “利润分配”科目中。企业可供分配的利润=净利润+年初未分配利润+盈余公积补亏+其他调整因素
利润分配,是将企业实现的净利润,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规定的分配形式和分配顺序,在企业和投资者之间进行的分配。公司向股东(投资者)支付股利(分配利润)。要在提取公积金之后。股利(利润)的分配应以各股东(投资额)成正比。